2017-06-19
为促进教育公平,切实规范招生行为,依法保障我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,推进依法治教,按照市教育局《关于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》(合教[2017]103号)以及《2017年合肥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招生原则
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行“单校划片”和“两个一致”(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;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)的招生入学原则。
二、招生办法
(一)小学招生
凡户口在学区内(新蚌埠路以西,铁路线以北,板桥河(与庐阳区交界线)以东,东方大道以南(含原新店社居委、高峰社居委、三元社居委居民子女)区域。)且年满 6 周岁的(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儿童,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(要复印件)、户口簿(要户主和孩子两页的复印件)、房产证(要复印件)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、儿童预防接种证(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)等材料,于7月1日-7月2日,到我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报名手续,7月6日小学入学补报名,8月1日前发放2017年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。
(二)初中招生
单独报名:凡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学区(卧龙湖路以西,铁路线以北,板桥河(与庐阳区交界线)以东,东方大道以南(含原新店社居委、高峰社居委、三元社居委、北岗社居委、横店社居委、杜大郢社居委居民子女)区域。),但在外学区或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,如需回我校就读初中,于6月26日-27日,到合肥一六八新店花园学校办理单独报名手续。每位毕业生报名时交一寸正面半身脱帽近期照片一张。 7月3日办理小学升初中补报名手续。
报名时,须出具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表(学校盖章)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(户主和孩子那两页要复印件)、房产证(三项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)。
(三)特殊群体入学
引进人才子女入学、境外人员子女入学、学区内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。按《2017年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执行。
三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领导,统一协调,保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,经研究决定,成立合肥一六八新店花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赵同志
成 员:
中学部:焦长俊 杨 建 郑爱月
小学部:姚启规 杜 军 丁 针
四、报名地点:
合肥一六八新店花园学校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规范招生行为,做到依法依规,体现公平公正。
(二)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。
(三)加强统筹协调。
(四)加强学籍管理,严格实行“人籍一致、籍随人走”原则
(五)增强招生工作服务意识。
(六)强化责任追究。
咨询电话:0551-65795006
合肥一六八新店花园学校
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