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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三届“师德楷模”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12-26 浏览次数:5932 

 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党和人民满意“四有”好老师的要求,切实践行“为学生幸福人生奠基,为中华民族复兴育才”的办学理念,“把每一位学生都放在心上”,学校决定开展合肥一六八教育集团第三届“师德楷模”评选活动。评选办法如下:

一、评选领导小组

组长:范守国  吴菊文

副组长:李善信 王银堂 杨会谦 陈忠好 梁昌波 苏键  许静 陆勇 赵同志

组员:各校区处室及年级负责人

二、评选时间:2020年1-2月

三、评选范围

合肥一六八教育集团各校区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1年的在岗教师(含生活老师)

四、名额分配

东区初中部各年级1名,高复年级2名,高中部各年级2名,玫瑰园教育集团6名;新桥学校2名;新店花园学校2名;东区、南区生活老师各1名。共23名。

五、评选条件

1、师德高尚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遵守合肥一六八中学教师行为规范,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团结合作意识强,工作勤奋,任劳任怨。事迹典型,群众公认,社会反映良好。

2、业务精湛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素质教育。专业基础扎实,勤于钻研,敢于创新,能高质量完成教育、教学、管理等任务,教育教学管理成绩优良。

3、坚持把每一位学生都放在心上。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成长规律,注重家校合作,关注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,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,在“特殊关爱学生”的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。

六、评选方法

1、在集团各校区通过校园网、微信、校报、家校通、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、动员,发动学生、家长、教师积极参与;

2、在宣传公告里,应该明确各校区、各年级的专用电子信箱,以及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,以便参与者在规定时间内,向指定地址发送被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;

3、在各方面推荐和教师自荐的基础上,处室或年级部确定上报的候选人名单;

4、学校评选领导组审核材料,研究讨论,确定拟表彰人员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,下发表彰文件。

七、奖励表彰

对师德楷模进行表彰,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;优先推荐师德楷模参与市级以上的各种评优评先活动;组织师德楷模给新入职教师、青年教师或全校教师做师德报告;以多种形式开展向“师德楷模”学习活动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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