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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特色活动之“我”的肖像“我”做主

发布日期:2024-06-13 浏览次数:655 文章作者:储文慧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。合肥一六八新店花园学校道德与法治学科组开展学科特色活动“法眼观天下”,用学生喜欢的方式了解民法典。德润心灵,法护成长,青春有法,“典”亮校园。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,养成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。基于此,本期活动主题为“我”的肖像“我”做主。

七、八年级学生们采用不同的方式,聚焦肖像权,解密“肖像”合理使用的正确打开方式,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作品吧!


本次学科特色活动,充分调动了学生对民法典相关的肖像权内容的学习热情。相信通过本次活动能进一步增强学生对肖像权的理解,严格界定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,对包含肖像的各类作品保护的同时也要强化创作者的权利意识,减少侵权事实的发生。肖像安全关系你我他,肖像权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权利。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美好的校园和社会环境!


文:储文慧

图和视频:七、八年级道法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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